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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 《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6-12-19 作者: 點擊:

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

《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中核集團、華能集團、大唐集團、華電集團、國電集團、國電投集團、三峽集團、神華集團、中節能集團、中電建集團、中能建集團、中廣核集團,各地方電網企業,各太陽能領域相關企業、研究機構、行業協會:


  為促進太陽能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加快太陽能多元化應用,推動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要求,根據《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將編制的《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附件: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


  國家能源局     

  2016年12月8日 

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


前  言

        近年來,太陽能開發利用規模快速擴大,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加快,成本顯著降低,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領域。“十二五”時期,我國光伏產業體系不斷完善,技術進步顯著,光伏制造和應用規模均居世界前列。太陽能熱發電技術研發及裝備制造取得較大進展,已建成商業化試驗電站,初步具備了規模化發展條件。太陽能熱利用持續穩定發展,并向建筑供暖、工業供熱和農業生產等領域擴展應用。


        “十三五”將是太陽能產業發展的關鍵時期,基本任務是產業升級、降低成本、擴大應用,實現不依賴國家補貼的市場化自我持續發展,成為實現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別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15%和20%目標的重要力量。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制定了《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闡述了2016年至2020年太陽能發展的指導方針、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該規劃是“十三五”時期我國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基本依據。


一、發展基礎和面臨形勢

(一)發展基礎

1、國際發展現狀

        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在世界各國不斷深入人心,全球太陽能開發利用規模迅速擴大,技術不斷進步,成本顯著降低,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許多國家將太陽能作為重要的新興產業。


——太陽能得到更加廣泛應用。光伏發電全面進入規模化發展階段,中國、歐洲、美國、日本等傳統光伏發電市場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東南亞、拉丁美洲、中東和非洲等地區光伏發電新興市場也快速啟動。太陽能熱發電產業發展開始加速,一大批商業化太陽能熱發電工程已建成或正在建設,太陽能熱發電已具備作為可調節電源的潛在優勢。太陽能熱利用繼續擴大應用領域,在生活熱水、供暖制冷和工農業生產中逐步普及。


——太陽能發電規模快速增長。截至2015年底,全球太陽能發電裝機累計達到2.3億千瓦,當年新增裝機超過5300萬千瓦,占全球新增發電裝機的20%。2006至2015年光伏發電平均年增長率超過40%,成為全球增長速度最快的能源品種;太陽能熱發電5年內新增裝機400萬千瓦,進入初步產業化發展階段。


——太陽能市場競爭力迅速提高。隨著光伏產業技術進步和規模擴大,光伏發電成本快速降低,在歐洲、日本、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業和居民用電領域已實現平價上網。太陽能熱發電進入初步產業化發展階段后,發電成本顯著降低。太陽能熱利用市場競爭力進一步提高,太陽能熱水器已是成本較低的熱水供應方式,太陽能供暖在歐洲、美洲等地區具備了經濟可行性。


——太陽能產業對經濟帶動作用顯著。2015年全球光伏市場規模達到5000多億元,創造就業崗位約300萬個,在促進全球新經濟發展方面表現突出。很多國家都把光伏產業作為重點培育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的經濟增長點,紛紛提出相關產業發展計劃,在光伏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方面不斷加大支持力度,全球光伏產業保持強勁的增長勢頭。 


2、國內發展現狀


        “十二五”時期,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光伏產業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光伏技術取得顯著進步,市場規模快速擴大。太陽能熱發電技術和裝備實現突破,首座商業化運營的電站投入運行,產業鏈初步建立。太陽能熱利用持續穩定發展,并向供暖、制冷及工農業供熱等領域擴展。


——光伏發電規模快速擴大,市場應用逐步多元化。全國光伏發電累計裝機從2010年的86萬千瓦增長到2015年的4318萬千瓦,2015年新增裝機1513萬千瓦,累計裝機和年度新增裝機均居全球首位。光伏發電應用逐漸形成東中西部共同發展、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格局。光伏發電與農業、養殖業、生態治理等各種產業融合發展模式不斷創新,已進入多元化、規模化發展的新階段。


——光伏制造產業化水平不斷提高,國際競爭力繼續鞏固和增強。“十二五”時期,我國光伏制造規模復合增長率超過33%,年產值達到3000億元,創造就業崗位近170萬個,光伏產業表現出強大的發展新動能。2015年多晶硅產量16.5萬噸,占全球市場份額的48%;光伏組件產量4600萬千瓦,占全球市場份額的70%。我國光伏產品的國際市場不斷拓展,在傳統歐美市場與新興市場均占主導地位。我國光伏制造的大部分關鍵設備已實現本土化并逐步推行智能制造,在世界上處于領先水平。


——光伏發電技術進步迅速,成本和價格不斷下降。我國企業已掌握萬噸級改良西門子法多晶硅生產工藝,流化床法多晶硅開始產業化生產。先進企業多晶硅生產平均綜合電耗已降至80kWh/kg,生產成本降至10美元/kg以下,全面實現四氯化硅閉環工藝和無污染排放。單晶硅和多晶硅電池轉換效率平均分別達到19.5%和18.3%,均處于全球領先水平,并以年均0.4個百分點的速度持續提高,多晶硅材料、光伏電池及組件成本均有顯著下降,光伏電站系統成本降至7元/瓦左右,光伏發電成本“十二五”期間總體降幅超過60%。


——光伏產業政策體系基本建立,發展環境逐步優化。在《可再生能源法》基礎上,國務院于2013年發布《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從價格、補貼、稅收、并網等多個層面明確了光伏發電的政策框架,地方政府相繼制定了支持光伏發電應用的政策措施。光伏產業領域中相關材料、光伏電池組件、光伏發電系統等標準不斷完善,產業檢測認證體系逐步建立,具備全產業鏈檢測能力。我國已初步形成光伏產業人才培養體系,光伏領域的技術和經營管理能力顯著提高。


——太陽能熱發電實現較大突破,初步具備產業化發展基礎。“十二五”時期,我國太陽能熱發電技術和裝備實現較大突破。八達嶺1兆瓦太陽能熱發電技術及系統示范工程于2012年建成,首座商業化運營的1萬千瓦塔式太陽能熱發電機組于2013年投運。我國在太陽能熱發電的理論研究、技術開發、設備研制和工程建設運行方面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產業鏈初步形成,具備一定的產業化能力。

——太陽能熱利用規模持續擴大,應用范圍不斷拓展。太陽能熱利用行業形成了材料、產品、工藝、裝備和制造全產業鏈,截至2015年底,全國太陽能集熱面積保有量達到4.4億平方米,年生產能力和應用規模均占全球70%以上,多年保持全球太陽能熱利用產品制造和應用規模最大國家的地位。太陽能供熱、制冷及工農業等領域應用技術取得突破,應用范圍由生活熱水向多元化生產領域擴展。


(二)面臨形勢

         “十三五”是我國推進經濟轉型、能源革命、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時期,也是太陽能產業升級的關鍵階段,我國太陽能產業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也面臨嚴峻挑戰。


1、發展機遇


——宏觀政策環境為太陽能產業提供了發展機遇。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將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戰略位置,積極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成為能源發展的核心任務,確立了我國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以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例提高到20%的能源發展基本目標。伴隨新型城鎮化發展,建設綠色循環低碳的能源體系成為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為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廣闊的市場空間。


——電力體制改革為太陽能發展增添了新動力。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在逐步放開發用電計劃、建立優先發電制度、推進售電側開放和電價形成機制改革、構建現代競爭性電力市場,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優先發展和公平參與市場交易。在新的電力體制條件下,市場機制將鼓勵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逐步解決常規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的利益沖突問題,擴大新能源消納市場,從而促進太陽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發展。隨著售電側改革的推進,分布式發電將會以更靈活、更多元的方式發展,通過市場機制創新解決困擾分布式光伏發展所面臨的問題,推動太陽能發電全面市場化發展。


——全球能源轉型為太陽能提供了廣闊市場空間。當前,全球能源體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轉型,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與常規能源的清潔低碳化將是能源發展的基本趨勢,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已成為全球能源轉型的主流方向。全球光伏發電已進入規模化發展新階段,太陽能熱利用也正在形成多元化應用格局。太陽能在解決能源可及性和能源結構調整方面均有獨特優勢,將在全球范圍得到更廣泛的應用。


2、面臨挑戰


——高成本仍是光伏發電發展的主要障礙。雖然光伏發電價格已大幅下降,但與燃煤發電價格相比仍然偏高,在“十三五”時期對國家補貼依賴程度依然較高,光伏發電的非技術成本有增加趨勢,地面光伏電站的土地租金、稅費等成本不斷上升,屋頂分布式光伏的場地租金也有上漲壓力,融資成本降幅有限甚至民營企業融資成本不降反升問題突出。光伏發電技術進步、降低成本和非技術成本降低必須同時發力,才能加速光伏發電成本和電價降低。


——并網運行和消納仍存較多制約。電力系統及電力市場機制不適應光伏發電發展,傳統能源發電與光伏發電在爭奪電力市場方面矛盾突出。太陽能資源和土地資源均具備優勢的西部地區棄光限電嚴重,就地消納和外送存在市場機制和電網運行管理方面的制約。中東部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尚不能充分利用,現行市場機制下無法體現分布式發電就近利用的經濟價值,限制了分布式光伏在城市中低壓配電網大規模發展。


——光伏產業面臨國際貿易保護壓力。隨著全球光伏發電市場規模的迅速擴大,很多國家都將光伏產業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一方面各國在上游原材料生產、裝備制造、新型電池研發等方面加大技術研發力度,產業國際競爭更加激烈;另一方面,很多國家和地區在市場競爭不利的情況下采取貿易保護措施,對我國具有競爭優勢的光伏發電產品在全球范圍應用構成阻礙,也使全球合作減緩氣候變化的努力弱化。


——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化能力較弱。我國太陽能熱發電尚未大規模應用,在設計、施工、運維等環節缺乏經驗,在核心部件和裝置方面自主技術能力不強,產業鏈有待進一步完善。同時,太陽能熱發電成本相比其他可再生能源偏高,面臨加快提升技術水平和降低成本的較大壓力。


——太陽能熱利用產業升級緩慢。在“十二五”后期,太陽能熱利用市場增長放緩,傳統的太陽能熱水應用發展進入瓶頸期,缺乏新的潛力大的市場領域。太陽能熱利用產業在太陽能供暖、工業供熱等多元化應用總量較小,相應產品研發、系統設計和集成方面的技術能力較弱,而且在新應用領域的相關標準、檢測、認證等產業服務體系尚需完善。


二、指導方針和目標

(一)指導方針

        貫徹黨的十八大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為總方針,順應全球能源轉型大趨勢,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契機,全面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速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持續降低開發利用成本,推進市場化條件下的產業化、規模化發展,使太陽能成為推動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


——推動光伏發電多元化利用并加速技術進步。圍繞優化建設布局、推進產業進步和提高經濟性等發展目標,因地制宜促進光伏多元化應用。結合電力體制改革,全面推進中東部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綜合土地和電力市場條件,統籌開發布局與市場消納,有序規范推進集中式光伏電站建設。通過競爭分配項目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實施“領跑者”計劃,加速推進光伏發電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依托應用市場促進制造產業不斷提高技術水平,推進全產業鏈協調創新發展,不斷完善光伏產業管理和服務體系。


——通過示范項目建設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化。積極推進示范項目建設,及時總結建設和運行經驗,建立健全政策和行業管理體系,完善各項技術標準,推動太陽能熱發電產業規模化發展。推進多種太陽能熱發電技術路線的產業化,建立各項標準和檢測認證服務體系,推動我國太陽能熱發電產業進入國際市場并不斷提高競爭力。


——不斷拓展太陽能熱利用的應用領域和市場。鞏固擴大太陽能熱水市場,推動供暖和工農業熱水等領域的規模化應用,拓展制冷、季節性儲熱等新興市場,形成多元化的市場格局。大幅度提升企業研發、制造和系統集成等方面的創新能力,加強檢測和實驗公共平臺等產業服務體系的建設,形成制造、系統集成、運營服務均衡發展的太陽能熱利用產業格局,形成技術水平領先、國際競爭力強的優勢產業。


(二)基本原則

——堅持規模化利用與產業升級相協調

        以太陽能的規模化利用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鼓勵優勢企業提升自主研發能力,以技術進步為核心,推動關鍵技術創新,全面提高產業技術研發和設備制造能力,完善和升級太陽能發電和太陽能熱利用產業鏈,加速推動太陽能利用成本下降,通過自身競爭力的提高進一步擴大應用領域和規模。


——堅持市場化發展與改革創新相協調

        通過市場化改革釋放并增強太陽能產業創新發展新動能,創新促進太陽能利用的電力交易機制,鼓勵太陽能發電分布式、多元化、創新型發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綠色發展與創新發展有機結合,推進市場化融資模式改革創新,實現產融協調發展。


——堅持開發布局與市場需求相協調

        以市場為導向,按經濟最優原則進行太陽能發電布局,建立太陽能發電布局與電力負荷分布和電網規劃相協調的發展機制。優先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重點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分散接入低壓配電網并就近消納。推進太陽能發電大規模集中并網地區源網荷協同發展,優先就地利用,并合理擴大消納范圍。


——堅持上游制造與下游應用相協調

        太陽能產業上游制造以加強技術創新、提升產品性能質量、降低成本為核心任務,為下游市場大規模發展創造條件。下游市場應用的核心任務是創新發展模式,實現規模擴大模式向提升質量效益模式轉變,以需求端的高標準為上游施加提升技術水平的新動能,實現上游制造與下游市場協同立體化創新發展。


(三)發展目標

        繼續擴大太陽能利用規模,不斷提高太陽能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提升太陽能技術水平,降低太陽能利用成本。完善太陽能利用的技術創新和多元化應用體系,為產業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市場環境。


1、開發利用目標

        到2020年底,太陽能發電裝機達到1.1億千瓦以上,其中,光伏發電裝機達到1.05億千瓦以上,在“十二五”基礎上每年保持穩定的發展規模;太陽能熱發電裝機達到500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集熱面積達到8億平方米。到2020年,太陽能年利用量達到1.4億噸標準煤以上。

 

專欄1  “十三五太陽能利用主要指標

指標類別

主要指標

2015

2020

裝機容量指標

(萬千瓦)

光伏發電

4318

10500

光熱發電

1.39

500

合計

4319

11000

發電量指標

(億千瓦時)

總發電量

396

1500

熱利用指標

(億平方米)

集熱面積

4.42

8

 

專欄重點地區2020年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單位:萬千瓦)

河北省

1200

山西省

1200

內蒙古自治區

1200

江蘇省

800

浙江省

800

安徽省

600

山東省

1000

廣東省

600

陜西省

700

青海省

1000

寧夏自治區

800


2、成本目標

        光伏發電成本持續降低。到2020年,光伏發電電價水平在2015年基礎上下降50%以上,在用電側實現平價上網目標;太陽能熱發電成本低于0.8元/千瓦時;太陽能供暖、工業供熱具有市場競爭力。


3、技術進步目標

        先進晶體硅光伏電池產業化轉換效率達到23%以上,薄膜光伏電池產業化轉換效率顯著提高,若干新型光伏電池初步產業化。光伏發電系統效率顯著提升,實現智能運維。太陽能熱發電效率實現較大提高,形成全產業鏈集成能力。


 三、重點任務

        按照“創新驅動、產業升級、降低成本、擴大市場、完善體系”的總體思路,大力推動光伏發電多元化應用,積極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化發展,加速普及多元化太陽能熱利用。


(一)推進分布式光伏和“光伏+”應用

1、大力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

        繼續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到2020年建成100個分布式光伏應用示范區,園區內80%的新建建筑屋頂、50%的已有建筑屋頂安裝光伏發電。在具備開發條件的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商場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采取“政府引導、企業自愿、金融支持、社會參與”的方式,統一規劃并組織實施屋頂光伏工程。在太陽能資源優良、電網接入消納條件好的農村地區和小城鎮,推進居民屋頂光伏工程,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舊城鎮改造、新農村建設、易地搬遷等統一規劃建設屋頂光伏工程,形成若干光伏小鎮、光伏新村。


2、拓展“光伏+”綜合利用工程

        鼓勵結合荒山荒地和沿海灘涂綜合利用、采煤沉陷區等廢棄土地治理、設施農業、漁業養殖等方式,因地制宜開展各類“光伏+”應用工程,促進光伏發電與其他產業有機融合,通過光伏發電為土地增值利用開拓新途徑。探索各類提升農業效益的光伏農業融合發展模式,鼓勵結合現代高效農業設施建設光伏電站;在水產養殖條件好的地區,鼓勵利用坑塘水面建設漁光一體光伏電站;在符合林業管理規范的前提下,在宜林地、灌木林、稀疏林地合理布局林光互補光伏電站;結合中藥材種植、植被保護、生態治理工程,合理配建光伏電站。


3、創新分布式光伏應用模式

        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化交易,鼓勵光伏發電項目靠近電力負荷建設,接入中低壓配電網實現電力就近消納。各類配電網企業應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運行提供服務,優先消納分布式光伏發電量,建設分布式發電并網運行技術支撐系統并組織分布式電力交易。推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向電力用戶市場化售電模式,向電網企業繳納的輸配電價按照促進分布式光伏就近消納的原則合理確定。


(二)優化光伏電站布局并創新建設方式

1、合理布局光伏電站

        綜合考慮太陽能資源、電網接入、消納市場和土地利用條件及成本等,以全國光伏產業發展目標為導向,安排各省(區、市)光伏發電年度建設規模,合理布局集中式光伏電站。規范光伏項目分配和市場開發秩序,全面通過競爭機制實現項目優化配置,加速推動光伏技術進步。在棄光限電嚴重地區,嚴格控制集中式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加快解決已出現的棄光限電問題,采取本地消納和擴大外送相結合的方式,提高已建成集中式光伏電站的利用率,降低棄光限電比例。


2、結合電力外送通道建設太陽能發電基地

        按照“多能互補、協調發展、擴大消納、提高效益”的布局思路,在“三北”地區利用現有和規劃建設的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按照優先存量、優化增量的原則,有序建設太陽能發電基地,提高電力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比重,有效擴大“三北”地區太陽能發電消納范圍。在青海、內蒙古等太陽能資源好、土地資源豐富地區,研究論證并分階段建設太陽能發電與其他可再生能源互補的發電基地。在金沙江、雅礱江、瀾滄江等西南水能資源富集的地區,依托水電基地和電力外送通道研究并分階段建設大型風光水互補發電基地。

 

專欄3 電力外送通道配置太陽能發電基地布局

主要省(區)

主要地區

外送通道

新疆

哈密地區

哈密-鄭州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已建)

準東地區

準東-皖南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內蒙古

錫盟地區

錫盟-泰州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錫盟地區

錫盟-山東特高壓交流輸電工程(在建)

蒙西地區

上海廟-山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蒙西地區

蒙西-天津南特高壓交流輸電工程(在建)

東北地區

扎魯特-山東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阿拉善地區

研究論證以輸送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電力通道

甘肅

酒泉地區

酒泉-湖南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寧夏

寧夏地區

寧東-浙江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山西

晉北地區

山西-江蘇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在建)

青海

海西州

研究論證以輸送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電力通道

海南州

研究論證以輸送可再生能源為主的電力通道


3、實施光伏“領跑者”計劃

        設立達到先進技術水平的“領跑者”光伏產品和系統效率標準,建設采用“領跑者”光伏產品的領跑技術基地,為先進技術及產品提供市場支持,引領光伏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結合采煤沉陷區、荒漠化土地治理,在具備送出條件和消納市場的地區,統一規劃有序建設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采取競爭方式優選投資開發企業,按照“領跑者”技術標準統一組織建設。組織建設達到最先進技術水平的前沿技術依托基地,加速新技術產業化發展。建立和完善“領跑者”產品的檢測、認證、驗收和保障體系,確保“領跑者”基地使用的光伏產品達到先進指標。


(三)開展多種方式光伏扶貧

1、創新光伏扶貧模式

        以主要解決無勞動能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為目標,因地制宜、分期分批推動多種形式的光伏扶貧工程建設,覆蓋已建檔立卡280萬無勞動能力貧困戶,平均每戶每年增加3000元的現金收入。確保光伏扶貧關鍵設備達到先進技術指標且質量可靠,鼓勵成立專業化平臺公司對光伏扶貧工程實行統一運營和監測,保障光伏扶貧工程長期質量可靠、性能穩定和效益持久。


2、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扶貧

        在中東部土地資源匱乏地區,優先采用村級電站(含戶用系統)的光伏扶貧模式,單個戶用系統5千瓦左右,單個村級電站一般不超過300千瓦。村級扶貧電站優先納入光伏發電建設規模,優先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貼。做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與分布式光伏扶貧工程的銜接,確保光伏扶貧項目所發電量就近接入、全部消納。建立村級扶貧電站的建設和后期運營監督管理體系,相關信息納入國家光伏扶貧信息管理系統監測,鼓勵各地區建設統一的運行監控和管理平臺,確保電站長期可靠運行和貧困戶獲得穩定收益。


3、鼓勵建設光伏農業工程

        鼓勵各地區結合現代農業、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光伏扶貧。鼓勵地方政府按PPP模式,由政府投融資主體與商業化投資企業合資建設光伏農業項目,項目資產歸政府投融資主體和商業化投資企業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政府投融資主體要將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給符合條件的貧困村、貧困戶,代表扶貧對象參與項目投資經營,按月(或季度)向貧困村、貧困戶分配資產收益。光伏農業工程要優先使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并在發展地方特色農業中起到引領作用。


(四)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化

1、組織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

        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技術引領、產業協同”的發展思路,逐步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進程。在“十三五”前半期,積極推動150萬千瓦左右的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建設,總結積累建設運行經驗,完善管理辦法和政策環境,驗證國產化設備及材料的可靠性;培育和增強系統集成能力,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形成設備制造產業鏈,促進產業規模化發展和產品質量提高,帶動生產成本降低,初步具備國際市場競爭力。


2、發揮太陽能熱發電調峰作用

        逐步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化商業化進程,發揮其蓄熱儲能、出力可控可調等優勢,實現網源友好發展,提高電網接納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在青海、新疆、甘肅等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區,提前做好太陽能熱發電布局,探索以太陽能熱發電承擔系統調峰方式,研究建立太陽能熱發電與光伏發電、風電、抽水蓄能等互補利用、發電可控可調的大型混合式可再生能源發電基地,向電網提供清潔、安全、穩定的電能,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應用。


3、建立完善太陽能熱發電產業服務體系

        借鑒國外太陽能熱發電工程建設經驗,結合我國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實施,制定太陽能熱發電相關設計、設備、施工、運行標準,建立和完善相關工程設計、檢測認證及質量管理等產業服務支撐體系。加快建設太陽能熱發電產業政策管理體系,研究制定太陽能熱發電項目管理辦法,保障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五)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供熱


1、進一步推動太陽能熱水應用

        以市場需求為動力,以小城鎮建設、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為依托,進一步推動太陽能熱水的規模化應用。在太陽能資源適宜地區加大太陽能熱水系統推廣力度。支持農村和小城鎮居民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推行太陽能公共浴室工程,擴大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的應用規模。在大中城市的公共建筑、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項目加大力度強制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城市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建筑上推動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的統籌規劃、設計和應用。


2、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供暖制冷技術

        在東北、華北等集中供暖地區,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常規能源融合,采取集中式與分布式結合的方式進行建筑供暖;在集中供暖未覆蓋地區,結合當地可再生能源資源,大力推動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鍋爐等小型可再生能源供熱;在需要冷熱雙供的華東、華中地區以及傳統集中供暖未覆蓋的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重點采用太陽能、地熱能供暖制冷技術。鼓勵在條件適宜的中小城鎮、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廣太陽能區域性供暖系統,建設太陽能熱水、采暖和制冷的三聯供系統。到2020年,在適宜區域建設大型區域供熱站數量達到200座以上,集熱面積總量達到400萬平方米以上。結合新農村建設,在全國推廣農村建筑太陽能熱水、采暖示范項目300萬戶以上。


3、推進工農業領域太陽能供熱

       結合工業領域節能減排,在新建工業區(經濟開發區)建設和傳統工業區改造中,積極推進太陽能供熱與常規能源融合,推動工業用能結構的清潔化。在印染、陶瓷、食品加工、農業大棚、養殖場等用熱需求大且與太陽能熱利用系統供熱匹配的行業,充分利用太陽能供熱作為常規能源系統的基礎熱源,提供工業生產用熱,推動工業供熱的梯級循環利用。結合新能源示范城市和新能源利用產業園區、綠色能源示范縣(區)等,建設一批工農業生產太陽能供熱,總集熱面積達到2000萬平方米。


(六)開展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示范

1、建設聯網型微電網示范工程

        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滲透率較高或具備多能互補條件的地區建設聯網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通過儲能技術、天然氣分布式發電、智能控制和信息化技術的綜合應用,探索電力生產和消費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和新業態,推動更加具有活力的電力市場化創新發展,形成完善的新能源微電網技術體系和管理體制,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滲透率,探索建設100%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微能源網


2、開展離網型微電網示范

        提升能源電子技術配合微電網能源管理及儲能技術,高度融合發輸供用電環節,在電網未覆蓋或供電能力不足的偏遠地區、海島、邊防哨所等,充分利用豐富的可再生資源,實現多種能源綜合互補利用,建設智能離網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替代柴油發電機組和降低供電成本,保護生態環境,改善地區能源結構。


3、探索微電網電力交易模式

        結合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拓展新能源微電網應用空間。以新能源微電網為載體作為獨立售電主體,探索微電網內部分布式光伏直供以及微電網與本地新能源發電項目電力直接交易的模式。支持微電網就近向可再生能源電力企業直接購電,探索實現100%新能源電力消費微電網。


(七)加快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

1、建立國家級光伏技術創新平臺

        依托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中心等機構,推動建立光伏發電的公共技術創新、產品測試、實證研究三大國家級光伏技術創新平臺,形成國際領先、面向全行業的綜合性創新支撐平臺。公共技術創新平臺重點開展新型太陽電池、新型光伏系統及部件、光伏高滲透率并網等領域的前瞻研究和技術攻關。產品測試平臺重點建設光伏產業鏈各環節產品和系統測試平臺。實證研究平臺重點開展不同地域、氣候、電網條件下的光伏系統及部件實證研究,建立國家光伏發電公共監測和評價中心。


2、實施太陽能產業升級計劃

        以推動我國太陽能產業化技術及裝備升級為目標,推進全產業鏈的原輔材、產品制造技術、生產工藝及生產裝備國產化水平提升。光伏發電重點支持PERC技術、N型單晶等高效率晶體硅電池、新型薄膜電池的產業化以及關鍵設備研制;太陽能熱發電重點突破高效率大容量高溫儲熱、高能效太陽能聚光集熱等關鍵技術,研發高可靠性、全天發電的太陽能熱發電系統集成技術及關鍵設備。


3、開展前沿技術創新應用示范工程

        結合下游應用需求,國家組織太陽能領域新技術示范應用工程。重點針對各類高效率低成本光伏電池、新型光伏電池、新型光伏系統及控制/逆變器等關鍵部件在不同地域、氣候、電網條件下進行示范應用,以及中高溫太陽能集中供熱在建筑、供暖等領域的示范應用,滿足新能源微電網、現代農業、光伏漁業等新興市場太陽能技術的需求,建立產學研有機結合、技術與應用相互促進、上下游協同推進的技術創新機制。


(八)提升行業管理和產業服務水平

1、加強行業管理和質量監督

        建立政府制定規則、市場主體競爭的光伏電站項目資源配置方式,禁止資源換產業和地方保護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杜絕倒賣項目等投機行為,建立優勝劣汰、充分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加強太陽能項目質量監督管理,完善工程建設、運行技術崗位資質管理,建立適應市場、權責明確、措施到位、監督有力的太陽能項目建設質量監督體系,發揮政府在質量監督中的作用。科學、公正、規范地開展太陽能項目主體工程及相關設備質量、安全運行等綜合評價,建立透明公開的質量監督管理秩序,提高設備產品可靠性和運行安全性,確保工程建設質量。


2、提升行業信息監測和服務水平

        拓展太陽能行業信息監測管理范圍,應用大數據、“互聯網+”等現代化信息技術,完善太陽能資源、規劃實施、年度規模、前期進展、建設運行等全生命周期信息監測體系建設,及時向社會公開行業發展動態。通過信息化手段,為行業數據查詢和補助資金申請提供便利,規范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件補貼資金發放效率,提升行業公共服務水平。


3、加強行業能力建設

        鼓勵國內科研院所、中介機構、行業組織發揮在行業人才培訓、技術咨詢、國際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企業、消費者、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系,加強與國際知名研究機構在國際前沿、共性技術聯合研發、新產品制造、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等領域的合作。加大人才和機構等能力建設的支持力度,培養一批太陽能行業發展所急需的技術和管理人才,鼓勵大學與企業聯合培養高級人才,支持企業建立太陽能教學實習基地和博士后流動站,鼓勵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從海外吸引高端人才。


(九)深化太陽能國際產業合作

1、拓展太陽能國際市場和產能合作

        在“一帶一路”、中巴經濟走廊、孟中印緬經濟走廊等重點區域加強太陽能產業國際市場規劃研究,引導重大國際項目開發建設,鞏固歐洲、北美洲和亞洲部分地區等傳統太陽能產業投資市場,重點開發東南亞、西亞、拉丁美洲、非洲等新興市場。加強先進產能和項目開發國際化合作,構建全產業鏈戰略聯盟,持續提升太陽能產業國際市場競爭力,實現太陽能產能“優進優出”。


2、太陽能先進技術研發和裝備制造合作

        鼓勵企業加強國際研發合作,開展太陽能產業前沿、共性技術聯合研發,提高我國產業技術研發能力及核心競爭力,共同促進產業技術進步。建立推動國際化的太陽能技術合作交流平臺,與相關國家政府及企業合作建設具有創新性的示范工程。推動我國太陽能設備制造“走出去”發展,鼓勵企業在境外設立技術研發機構,實現技術和智力資源跨國流動和優化整合。


3、加強太陽能產品標準和檢測國際互認

        逐步完善國內太陽能標準體系,積極參與太陽能行業國際標準制定,加大自主知識產權標準體系海外推廣,推動檢測認證國際互認。依托重點項目的開發建設,持續跟進IEC等太陽能標準化工作,加強國際標準差異化研究和國際標準轉化工作。參與IECRE體系等多邊機制下的產品標準檢測認證的國際互認組織工作,掌握標準檢測認證規則,提升我國在國際認證、檢測等領域的話語權。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規劃引領和項目配置管理

        加強規劃和年度建設規模對全國太陽能發展的引導作用,各級地方政府應將太陽能利用納入能源發展和節能減排等規劃。各省級及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確定的目標任務,科學編制區域太陽能發展規劃并制定年度實施計劃,做好農業、林業、土地、建筑等相關領域的銜接和政府間協調工作。全面推行競爭方式配置光伏電站項目,形成以市場競價為主的定價機制,逐步減少太陽能發電價格補貼需求,不斷提高太陽能發電市場競爭力。


(二)建立太陽能產業監測評價體系  

        針對太陽能發展外部環境和內部因素,合理確定各地區年度建設規模和布局方案,并形成滾動調整機制,實現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按照資源情況、建設條件、實際運行、消納市場、政策環境以及本規劃各項主要任務完成情況等因素建立太陽能監測評價體系,提出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評判地區太陽能發展環境,作為太陽能產業布局的重要依據。


(三)完善太陽能發電市場機制和配套電網建設

        根據電力體制改革系列文件要求,建立適應太陽能發電的電力市場機制,確保太陽能發電優先上網和全額保障性收購。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與電力用戶開展直接交易,電網企業作為公共平臺收取過網費。將分布式光伏發展納入城網農網改造規劃,結合分布式光伏特點進行智能電網建設升級。做好集中式大型電站和配套電網的同步規劃,落實消納市場和送出方案。電網企業及電力調度機構應按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管理規定,保障光伏電站最低保障小時數以內的上網電量按國家核定或競爭確定的上網電價收購;超過最低保障小時數的電量,通過參與電力市場競爭實現全額利用。


(四)加強太陽能產業標準體系建設

        緊跟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方向,建立健全太陽能產業標準體系和檢測認證體系。加強太陽能全產業鏈檢測技術及檢測裝備研發,整合檢測資源,建設太陽能產業主要產品的公共檢測平臺。完善適合不同環境特點的光伏系統設計安裝、電網接入、運行維護等標準,研究制定光伏農業、光伏漁業、建筑光伏等各類光伏創新應用標準,促進光伏與其他產業的融合多贏發展。逐步開展對太陽能熱發電主要產品的認證工作,規范太陽能熱發電電站設計、采購、施工、安裝和驗收。


(五)創新投融資模式和金融服務

        鼓勵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機構實施促進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發展的綠色信貸政策,探索售電收益權和項目資產作為抵押的貸款機制。完善分布式光伏發電創新金融支持機制,積極推動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融資服務平臺。通過國家出資、企業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的形式,探討建立國家光伏產業投資基金,為光伏產業公共技術平臺建設、關鍵基礎理論研究、核心設備國產化、“一帶一路”走出去等創新業務提供資金支持和降低融資成本。建立太陽能產業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常態化交流機制,促進產融協調發展。


五、經濟社會與環境效益

(一)環境效益

        2020年,太陽能年利用量達到1.4億噸標準煤以上,占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的18%以上,“十三五”期間新增太陽能年利用總規模折合7500萬噸標準煤以上,約占新增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的30%以上。


        2020年,全國太陽能年利用量相當于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3.7億噸以上,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90萬噸,減少煙塵排放約110萬噸,環境效益顯著。


(二)經濟效益

        通過大規模發展太陽能利用產業,有力推動地方經濟發展轉型。預計“十三五”時期,太陽能產業對我國經濟產值的貢獻將突破萬億元。其中,太陽能發電產業對我國經濟產值的貢獻將達到6000億元,平均每年拉動經濟需求1200億元以上,同步帶動電子工業、新材料、高端制造、互聯網等產業,太陽能熱利用產業對經濟產值貢獻將達到5000億元。


(三)社會效益

        太陽能利用上下游產業規模日益壯大,帶動相關產業發展的能力顯著增強,就業容量不斷增加,扶貧效果顯著。預計到2020年,太陽能產業可提供約700萬個就業崗位。

來源:國家能源局


本文網址:http://xinghuan001.com/news/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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